【轉載】未婚少女養血癌棄嬰3年

文章來源: 明報2011年12月21日

21歲南京少女藍菲玲與其他新娘不一樣,下周一走進婚姻殿堂時,陪着她的除了新郎,還有3歲養女玲玲。玲玲是一名曾患血癌的棄嬰,藍菲玲18歲生日時發現她後,毅然決定領養,3年來不離不棄。網友被她的愛心深深感動,稱呼她為「最美媽媽」。

2008年5月4日,藍菲玲出門買蛋糕,準備慶祝自己的18歲生日,就在成年的這一天,她突然成了一個女孩的「媽媽」。《現代快報》報道,藍菲玲買完蛋糕回到家門口時,聽到小孩的哭鬧聲,赫然發現一名被遺棄的女嬰。她沒有多想,一隻手拎着蛋糕,另一隻手抱着棄嬰,便走進家門。

藍菲玲給女嬰取名為玲玲。她自己當時還是個學生,正做兼職,但收養行動卻得到家人的支持。她說:「當時只有爸爸比較頑固,說我自己還是個小孩,怎麼能夠領養。」不過,她最終還是靠爸爸的支持才把玲玲的病治好。

父母幫助 10萬嫁妝錢治癌

收養的第101天,藍菲玲帶着渾身長滿痱子的玲玲去醫院,才發現玲玲患有白血病,所幸只是早期。她絲毫沒有想過遺棄玲玲,反而一回家就找爸爸要錢,說是要買房子。爸爸一眼便看穿了女兒的心思,和媽媽商議後,把兩人為藍菲玲籌備的10萬嫁妝錢拿了出來。

「給玲玲治病花掉了10萬吧,記得當初第一個月就用了3000多元,治療了快一年,玲玲現在沒什麼事了。」說起求醫經歷,藍菲玲笑着說,由於她18歲就帶着一個小孩,為免醫生多問,她索性說自己是未婚懷孕。

隱瞞3年 未婚夫欣然接受

玲玲如今隨藍菲玲的未婚夫姓張。玲玲與小張交往4年多,「雖然玲玲一直管他叫爸爸,可我一直跟他說玲玲是朋友家的,直到今年1月份,我才對他說出真相」。藍菲玲說,小張最初覺得驚訝,但很快便欣然接受。

藍菲玲的善舉獲網友認同,但南京市兒童福利院院長朱偉表示,她最初的考慮欠周詳,在撿到玲玲後,她首先應該報警,而不是私自判斷孩子是否被拋棄。「孩子說不定是被拐賣,或遺失、走掉的,說不定人家的父母正着急找孩子。」

 

整理:Ladies女性健康生活雜誌編輯組(www.ladies.gig.hk)